戈登(Idris Elba 饰)等五人组成的银行抢劫团伙每隔一年作案一次,其成员AJ(海登•克里斯滕森 Hayden Christensen 饰)、约翰(保罗•沃克 Paul Walker 饰)各有所长,抢劫所得和合理的投资令他们过着奢华的生活。在最近的一次劫案中,他们引起了铁腕警探杰克(马特•狄龙 Matt Dillon 饰)的注意。戈登团伙昔日的成员里弗斯新近出狱,里弗斯在狱中结识了俄罗斯黑帮,并取得一份银行的内线情报。里弗斯邀请众人行劫,否则就拿回当年属于自己的那份抢劫所得,尽管时间仓促,不符合团伙一贯的行事风格,然而一番讨论之下,他们决定再次出手。与此同时,杰克以抢劫所用的C4炸药为突破口,发现了这次有俄罗斯黑帮参与的抢劫计划图纸。距离计划时间所剩无几,这次抢劫会导致怎样的结局?
一开始演到追毒贩时,明显可以看出他这里有故事,我一开始猜测,他可能是内鬼,放毒贩走,和抢银行有关系。后来才知道,他是迫于无奈,其实并不是金钱的诱惑,而是他必须的那么做,因为他真实的生活里,他已接近崩溃,自己根本就没有能力去支撑那个表面幸福的家(或者说壳),房子(不小)、车(美国每个人都有,车也是一笔消耗)、两个孩子(都还小,花销更是大啊)....仅凭工资是不够的,而且电影没提到他老婆的情况,貌似是一个普通打工族。那位大警察,也帮不到他的,毕竟不是一笔小数目,他们都是上班的而已,是美国的大众,那些有钱的只是小众。最后他的结局是死。 我说他死的太值了;因为他原本的生活如果没有这笔钱也是被宣判死刑;如果他没被打死,那就更惨了,首先会撤除公职,其次被判很长的刑期(1.金钱数量可观2.那可算是毒品犯罪),再次他拿的钱会被没收,没有就会低压物品,再再次,他的家庭就彻底垮了,孩子,老婆都会生活无助窘迫,还会蒙羞抬不起头,可别忘了他这一死叫因公殉职啊,何等光荣。
其实也可以放过他,侥幸没有被发现。但是那就不是导演想告诉观者的了,导演正是要以血的代价唤起世人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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