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 莱姆酒日记 第3集

简介

布鲁斯·罗宾逊 约翰尼·德普艾伦·艾克哈特艾梅柏·希尔德吉奥瓦尼·瑞比西理查德·詹金斯迈克尔·里斯波利阿莫里·诺拉斯科 电影 美国 2011 查看整部剧情
保罗·坎普(约翰尼·德普 Johnny Depp 饰)是个失意的纽约作家,他来到波多黎各一家不景气的报社当记者,过起醉生梦死的生活。他在旅馆遇见性感美艳的切诺特(艾梅柏·希尔德 Amber Heard 饰),立刻被她吸引。地产大亨桑德森(艾伦·艾克哈特 Aaron Ec khart 饰)雇佣坎普写广告,并为他提供了丰裕的金钱与物质。坎普发现切诺特竟是老板的女人,却还是无法控制地爱上了她。桑德森安排坎普陪伴切诺特,坎普经受住美色的诱惑,拒绝与她一起私奔。他们来到一座岛上考察房产,在酒会上,喝醉的切诺特和当地男子热舞,让桑德森大怒。第二天,桑德森宣布与坎普终止合作,并将切诺特赶出家门。坎普收留了切诺特,并决心写出桑德森房产黑暗交易的内幕,但是出版社拒绝出版。他和朋友在集市斗鸡赚了一笔大钱,当他们拿着钱回来准备自己动手印刷文稿,却发现出版社早已被拍卖,人去楼空。坎普没有放弃自己的追求。回到纽约,他成功揭露了桑德森,成为一名记者,与切诺特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不久前看到电影《莱姆酒日记》的海报,49瓶朗姆酒拼成了The Rum Diary的片名,一下子就很喜欢。电影10月28日在美国上映,等我能看到不知是何时?约翰尼•德普扮演的男主角保罗•坎普,厌倦了纽约的喧嚣以及美国后艾森豪威尔时代的压抑,跑到波多黎各给一家不景气的报纸当记者,在波多黎各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 《莱姆酒日记》的原著小说作者亨利汤普森也是一个酒鬼,1937年出生于肯塔基。2005年2月20日,一个安静的星期天,在给妻子打电话时,他拿起手枪对着自己扣动了扳机。 熟悉他的人说,他并不是个忧郁症患者,也不是对生活悲观绝望的人,相反地,他功成名就、一直生活在生命的浪尖上。 汤普森年轻时曾因醉酒毁坏财物坐过牢,后来给《滚石》杂志做记者,成名于六十年代。那是个伟大的时代,他开创了“荒诞新闻”一派,用小说笔法写新闻,跟马尔库塞、金斯伯格、凯鲁亚克一起成为反文化先锋。他的报道大多以第一人称来写,洋洋洒洒,嬉笑怒骂,无遮无掩地表达主观感受,却往往一针见血,其风格类似今天的BLOG写作,因此被尊为BLOGGER精神上的教父。在《世纪之猪》里,他这么形容美国总统:“布什的罪恶如此深重,他能让尼克松都显得清白无辜;克林顿是只猪,但他是我们的猪。”他的写作影响了一代美国作家,“他用锋利的笔剥掉美国社会华丽的外表,将一颗真实跳动的心呈现给世界。” 生活中,汤普森桀骜不驯放荡不羁,他烟不离手,酗酒,嗑药,喜欢收藏枪支,《阿斯彭时报》的编辑玛丽曾亲眼目睹喝得醉醺醺的汤普森对着他的一本著作连开三枪,然后把它送给一个朋友,说:“这就是我的亲笔签名。”他的遗愿之一是把骨灰装进大炮,轰上天空。  “他或许会死得较早,但是他用质量而不是活多久的数量来弥补……”这是汤普森专栏编辑编辑的评价——他错了,汤普森活到了68岁,对于一个酒鬼来说,这算长寿了——只是他自己不想活了。朋友们说,他早晚会自杀。 我想,他只是和我知道的其他酒鬼一样,喜欢用自己的方式结束生命。